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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女職員七盜存款

一名港基銀行女職員涉於四個月內,擅自取消一些長期沒提存的儲蓄戶口,然後盜去戶口結餘,從中盜去合共一萬四千多元,銀行查核帳戶揭發報警,被告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七項盜竊罪,還柙至五月十二日,待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。

取消長期不動戶口

被告林雅蕙,二十五歲,七項控罪指她於○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○四年四月一日間,在深水埗南昌街的港基銀行偷取四個銀行客戶存款,共一萬四千多元。

案情指出,被告○三年三月開始在港基銀行南昌街分行工作。銀行一名審計員查帳時,發現○三年十二月至○四年四月間,由被告經手取消的四個長期沒有提存的儲蓄戶口,出現錯誤問題,遂向上級報告。直屬主管查問被告,她承認偷取該些戶口款項,銀行遂報警處理。

案件編號:KTCC1149/20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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