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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3.聽一個直銷電話被追$1488

直銷官司1日9宗

聽一個直銷電話,隨時會惹上官非。一間透過電話直銷酒店、食肆、醫療折扣券的公司「萬有會」,昨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,分別向九名在電話中答應入會後卻不肯繳費人士,每人追討一千四百八十八元會費及手續費。原來該公司早將電話直銷的對話錄音存檔,最年輕的被告更僅得十四歲。有被告不滿該公司的推銷手法,準備報警求助。

申索人萬有會中心有限公司昨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,分別向九名人士追討會費九百八十八元及行政手續費五百元。申索書指出,萬有會是一間提供消閒及醫療服務的公司,被告人以口頭協議方式同意成為會員,及承諾在收到萬有會寄出的郵件後,會將會費存入該公司的戶口,公司為了保障雙方利益,已將電話對話內容錄音存檔。

母子同感滋擾報警備案

被告:14歲 學生

其中一名被追會費的被告為年僅十四歲的中四學生。其母羅太昨日接受訪問時指,由於丈夫公司有提供醫療優惠,所以兒子接聽萬有會提供同類優惠的推銷電話時,便誤以為兩者為同一個機構,並向推銷員提供個人資料。其後當兒子收到該公司寄來包括購物、醫療及食肆優惠券的信件時,才得悉需要繳交會費。

羅太雖曾代兒子致電萬有會了解事宜,但得不到回覆,其子則繼續收到追收會費的信件及電話,內容表示若不繳交會費,公司可能會追討附加費,或要由法庭解決。「我覺得佢咁做等如蝦我個仔。佢咁樣騙細路,無端端要畀九百幾蚊我覺得好唔抵。」羅太曾向警方及消費者委員會求助,警方只備案了事。

事件去年底發生至今已半年,其間羅太感到非常擔心,每每見到追討費用的信件便心煩。其子在伯父陪同下昨到庭應訊,因兒子年紀太輕而達成無條件和解協議。羅太表示,自己一直對電話直銷存有戒心,此後在接聽類以電話時會格外留神。

索優惠詳情竟被追會費

被告:48歲 酒店廚師

另一名四十八歲酒店廚師何先生因怕官司影響工作,同意以五百元與萬有會和解。何先生指出,很多與他同一遭遇的人亦感到不滿,部份人為怕麻煩,而且申索人願意將金額減至五百元,故他亦同意和解。「佢話有我地電話錄音,我問佢又話唔畀,只可以係法庭聽。我覺得如果打官司佢未必贏,因為成個過程都太模糊。」

何先生憶述去年底某日早上九時許被電話鈴聲吵醒,當時推銷員恭喜他被公司抽中,可獲送免費的旅遊優惠,但須繳交九百多元會費才可享優惠。何先生指,對方未提及收取有關資料亦要付款,故他要求推銷員先將優惠詳情寄給他,豈料此後公司便向他發信追討會費。

何先生認為此類推銷手法只對知識水平較低或入世未深的人有影響,他希望市民引以為鑑,接聽此類電話時要特別小心。

「似(手禁)得就(手禁)」追究到底

被告:21歲 地產代理

二十一歲的被告周先生則決定堅持到底,拒絕與萬有會和解。任職地產代理的周先生昨日受訪時憶述,在去年底接到該公司的直銷電話,因「唔清醒」才答應入會,「之後即刻換左個自稱經理既人係電話講,恭喜我成為會員,話我要畀九百幾蚊會費,重話呢段對話經已錄音。」周先生稱從未使用過萬有會寄來的優惠券,極不滿該公司的推銷手法,感對方向他追討五百元手續費「好似(手禁)得就(手禁)」。他決定繼續與萬有會打官司,並計劃日內報警求助。

九名被告中部份人已同意以五百元或無條件和解,其餘被告的案件將於八月十七日或九月五日再提訊。

案件編號:SCTC32577-82,32584-85/05

記者:黃詠鍶、雷子樂


30人被直銷公司追數

陸續有市民因接聽直銷電話而被入稟追討賠償。提供消閒優惠券服務的電話直銷公司「萬有會」,其董事梁國基昨證實,連同前天被入稟追討的九宗個案,合共有約三十人因在電話中答應入會後沒繳交會費而被索償。有立法會議員認為,由於現在沒法例監管電話直銷,消費者委員會應動用訴訟基金,協助受影響的消費者。

萬有會公司職員會透過電話,游說市民付九百八十八元的年費入會。當對方在電話中答應入會,該公司即會在電話內核實市民資料,並錄音存檔,及後寄出優惠券。

被告歎求助無門

萬有會董事梁國基昨表示,公司早在本周二已入稟向十名沒按口頭協議繳費者追討賠償,昨天有九宗個案,另有約十宗個案排期在九月上庭,當中有一部份是早前缺席聆訊的個案。前天有九名市民因在去年底答應入會,但事後沒交會費,遭萬有會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會費及另外五百元行政手續費。

其中堅拒屈服的周先生昨得知有約三十人被萬有會入稟追討後說:「咁多人唔肯交錢,呢間公司銷售手法一定有問題。」周先生一直想報警求助,但怕警方只備案了事。他也曾到消委會投訴,但消委會只作記錄而沒跟進。「我有求助無門感覺,但希望被告市民爭取到底。」

籲消委會提訴訟

由於現時沒法例監管電話直銷手法,本身是大律師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鄺志堅認為,消委會應以高姿態動用訴訟基金,替受影響市民打官司。他指小額錢債審裁處的案例沒約束性,消費者如輸了官司,可上訴至高院,得出有約束性的裁決,「如果裁決保障唔到消費者,立法會就有理由要求立例監管」。消委會副總幹事劉燕卿表示,是否動用訴訟基金要由專責小組按每一個案作個別研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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