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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8.首宗呃破欠基金六僱員罰款

提供虛假資料 誇大拖欠薪金

恆好海鮮火鍋酒家六名前僱員,向勞工處申請破產欠薪基金時,因誇大拖欠的工資而被起訴,為勞工處首次引用《破產欠薪保障條例》提出檢控。六名被告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提供虛假資料罪,共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。

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表示,政府會致力確保基金不被濫用,亦不會容忍任何人提供虛假資料,「勞工處高度關注涉嫌騙取基金的個案,如有足夠證據及證人,勞工處必定會向有關人士作出檢控,僱主及僱員切勿以身試法。」根據《破產欠薪保障條例》,任何人如作出虛假的陳述或提供虛假文件,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個月。

勞工處調查

控方案情指,六名曾於恆好海鮮火鍋酒家土瓜灣及西環分店工作的被告,在向破欠基金申請特惠款項時,分別指自己遭僱主拖欠一個星期至一個月的工資,金額由四千零五十元至一萬五千五百元不等。勞工處薪酬保障科調查後,發現六人實只被拖欠兩日至半個月的工資,遂對他們提出檢控。

涉案恆好海鮮火鍋酒家本有四間分店,於今年農曆年初八突然結業。二百多名員工被拖欠約三百萬元薪金。其中一人出庭頂證僱主欠薪,該酒樓董事楊錫華上周被裁定違反《僱傭條例》,被判罰款二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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