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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8.當局制訂售樓指引防誤導


政黨倡立例打擊地產商造市

會德豐發售現貨樓種植道1號被買家指摘發布誤導資料後,房屋署檢討現行私樓的發售政策,決定首次為現貨樓制訂售樓指引,要求清楚訂明何謂「售出單位」,屬已收到定金、口頭承諾抑或已簽署正式買賣合約;資料來源也要講明是來自地產代理抑或地產商自己。民主黨則批評指引並無約束力,必須立例監管地產商公布真確資料,才能打擊地產商造市。

釐清「售出」定義

政府消息說,指稱種植道1號地產商誤導的消費者已向地產代理監管局及消費者委員會投訴,房署已聯絡兩個機構,三方都同意盡快舉行會議。房屋署已向地產商會表明須制訂一套現貨樓指引,列明地產商向公眾披露的售樓資料必須準確,特別是有關成交數量,以免有導誤。雙方又同意深入研究要清楚交代的資料,包括售出單位的「售出」定義,是口頭承諾、收到定金,抑或簽署正式買賣合約。

在種植道1號的事件中,會德豐與地產代理曾互指售樓數量的資料來自對方。為免出現地產商與地產代理互相推卸責任,指引應列明地產商發布資料時,也要清楚講明資料來源。

據了解,政府希望由地產商會自行制訂指引,嚴格要求會員遵守,而不是由政府立法強制現貨樓的售樓方式,否則一般小業主出售自住單位,也可能屬現貨樓而受影響。消委會將加強宣傳,提醒消費者不要輕信地產商或代理的宣傳資料,其實消費者只需花一千幾百元,就可聘請測計師為選購的單位做詳細資料搜集,包括該單位和附近單位成交情況、樓價和租值變化。

有罰則才有效

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,房屋署前副署長鍾麗幗在任時,已表示政府會立法規管地產商的售樓手法,例如公布面積、呎價,「但係一去到地產商度,政府就腳軟。」只要求地產商自律。但地產商會一來不代表全港地產商,二來不遵守指引最多只會被開除會員資格,不會有任何刑罰,實在難有成效,因此民主黨認為必須立法監管。

消委會拆解售樓陷阱

地產商售賣樓花和現貨樓都發現有造市之嫌,令買樓者受損,消委會應政府要求制訂了一份「一手住宅物業買家須知」,詳列十八項消費者買樓應該要做的事,以拆解地產商或地產代理所設的陷阱,做個精明新業主。

消委會稍後會以單張方式印製該份須知,日後會夾在地產商的售樓說明書中,一併分發給準買家。須知共有十八項,主要提醒消費者買樓一定要靠自己,不要輕信地產商或地產代理,例如要查閱同類物業最近交價,不要輕信樓價正上升之言。

要留意買家須知

地產商或代理解釋或保證的重要事項,買樓人士應要他們書面寫在臨時及正式買賣合約中,成為合約條款。不要與地產商委託同一名地產代理或律師,否則發生利益衝突時,代理或律師未必能夠保障買樓人士的利益。

【記者呂焯均報道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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