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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上兜售減肥藥來歷不明無保障

近年瘦身成風,愛美女士四出搜尋纖體「良方妙藥」。在一些美容網站討論區,有人在網上兜售來歷不明減肥藥,藥物未經衛生署註冊,但有興趣購買而留下聯絡方法人士眾多。衛生署指出售未經註冊的藥物均屬違法行為,勸喻市民不要隨便服食瘦身成藥。

本報發現,在一些美容網站上,經常有人於留言討論區內公開兜售一些來歷不明減肥藥,如稱,「澳洲朋友介紹、一周減5磅、可代訂」、「無副作用100%減到」等。但這些在網上兜售的減肥藥,大部份均沒列明牌子及詳細資料、只有興趣人士留下聯絡方法。

其中一則留言標題頗誇張:「食緊隻印尼中草藥減肥產品,減得好好,一星期減去5lbs,最好是減下身,不減胸,價錢勁平!」而留下聯絡方法的人士,至少三百名。

沒成份牌子等資料

本報記者在留言板留下電郵地址聯絡,對方稍後即回覆,聲明該種中草藥瘦身成藥沒有牌子、沒列明成份、服用方法等資料,更沒有包裝,但功效顯著、無副作用、有助呼吸系統;$100元30粒,若敢嘗試,可相約出來「交收」。

記者相約賣家、一位自稱袁小姐女子,到旺角地鐵站「交收」,相見時袁小姐拿出一瓶30粒的黑色圓形類似藥丸物品,玻璃瓶上沒有任何標籤。

袁小姐表示:「藥原裝已經係咁,係我朋友朋友印尼帶返;我見佢食完瘦咁多,自己同親戚都買,都減到5至20磅……」記者用100元購買一瓶共30粒。

與人分享非為賺錢

袁小姐聲稱並非為「賺錢」,只是食過覺得功效好,才介紹給其他要減肥人士,她只是以成本價「轉手平讓畀人」,她在網上留言討論區推介這種減肥藥,只想跟其他人分享而已。

衛生署:咁買藥好蠢

衛生署發言人答覆本報詢問時,直指「咁買藥係好蠢、好危險、有乜事時冇保障。」發言人續指,根據香港法例第138章《藥劑業及毒藥條例》規定,香港境內銷售的藥物必須註冊。製造商申請註冊時必須提交證明文件,包括藥物的製造及品質管制程序資料、臨床實驗報告及有關產品在國外售後科學研究報告。藥物製造商需要為在香港製造的藥物申請註冊。在香港以外地方製造的藥物,則須由進口商申請註冊。凡出售未經註冊的藥物均屬違法行為;最高刑罰為入獄兩年及罰款一萬元。

話你知:已註冊藥物必有編號

藥物一經核准註冊,可獲發出一個註冊編號,這個由「HK-」及五位數字組成「HK-×××××」的編號,須在藥物標籤上加以註明。巿民於購買藥物時應驗明藥物的標籤上是否印有註冊編號。其他必須在註冊藥物標籤上顯示的資料包括:製品及製造商的名稱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。某些藥物的標籤上亦可能須附加額外資料,例如警告字句、劑量、服用方法及次數。

若對藥物註冊事宜有任何疑問,可致電生署:2319 8458 向藥劑服務部人員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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