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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吞六合彩獎金菲傭索償

夢中號碼 囑友代購 竟中三獎

一名菲傭發夢夢得一些號碼,加上自己及子女的生日日期,託同鄉代購一注六合彩,結果幸運地中了三獎,彩金四萬四千多元,但同鄉卻私吞一半彩金,菲傭屢追不果,得到僱主支持,昨日陪同到小額錢債審裁處,向同鄉追討彩金,最後獲判勝訴。

申索人ManahanPedorlitaA來港工作已十年,一直為陳姓女僱主打工。其僱主認為彩金應屬申索人所有,很支持她興訟向同鄉追討,並親自陪同到庭。審裁官在被告人TalamorNilda缺席下作出判決。

與訟雙方為菲律賓籍女傭,申索人認識被告人約一年多,兩人在荃灣區同一幢大廈打工,經常相約一起上街市買菜,申索人視對方為朋友。今年六月,申索人給予被告人五元及六個六合彩號碼,託她代買六合彩,幸運地中了三獎。

追討萬多元勝訴

申索人指開彩當晚,她不敢相信自己中獎。她解釋,這是她首次因發夢買下夢見的兩個號碼,再加自己的歲數「四十三」,自己和一對兒女的生日日期,購買一注六合彩。

當晚,中獎的號碼為「9、27、32、38、39、43及特別號碼31號」,申索人中了五個號碼,可獲彩金四萬四千元。 由於彩券一直由被告人保管,申索人在被告人陪同下遂到馬會領取彩金,被告人卻指若非代她購買彩券,申索人亦不會中獎,於是在領取彩金後,扣起半數,只交出二萬多元予申索人。申索人指原本打算給予被告人一萬元,故入稟只向被告人追討餘下一萬一千多元。

申索人又稱,今次非首次中六合彩,上次託人購買都中了三獎,可獲三萬多元六合彩彩金,但對方卻抵賴代為購買獎券,結果彩金落空。

案件編號:SCTC40088/2004

記者:陳詠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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