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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濤水貨車

十月尾,李先生以四十八萬八千元,在金濤買了一部全新 Benz E200水貨車。

新車落地後數天,李發現車輛的電尾簾和泊車感應出現毛病。由於德國平治車廠保證,新車由出廠起計首十八個月內可享環球性保用,李先生遂把車交給平治的香港代理仁孚行檢查維修。

因屬水貨車,李先生須花二千元,透過仁孚行將汽車資料傳送回德國廠方確認。

不料,仁孚竟回覆該車的製造年份乃是○二年,而非如車輛登記文件上寫的○四年。

李先生的汽車過了保養期,不能獲免費修車。

「買車時佢講明部車係全新○四年製造,牌簿同行車證都係咁寫,點知依家差成兩年車齡,車價都好唔同啦!」李先生不滿地說。

他立時質問金濤,對方只謂汽車可獲金濤兩年免費維修服務,但就拒絕賠償。

「我架車本身就應該有原廠免費保養,係佢無老實話我知出廠年份,如果我唔去原廠整車,咪俾人呃都唔知?」李先生氣道。

專家話:積存年期長得誇張香港右車商會創會會長羅少雄表示,汽車出廠後未必能夠即時出售,但一般而言,積存年期不會超過一年。

他指李先生的車輛出廠年份為○二年尾,若車輛未落過地,入口車行頂多可寫車輛是○三年出廠,「○四年就真係耐,有D誇張!」

至於為何車行可在牌簿上把車輛的出廠年份登記為○四年,羅少雄解釋:「運輸署通常會信車行填報資料,車行毋須提交車輛出廠年份證明。」

根據《道路交通條例》規定,申請人在車輛登記及牌照申請書上故意提供失實的重要資料,會被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。

羅少雄又補充,車價一年折舊一至兩成,他建議李先生找公證行做調停人,與金濤商討賠償事宜。

回應一:硬指仁孚資料有錯金濤汽車銷售經理麥先生表示,該公司乃從德國平治原廠直接購入汽車,單據顯示出廠年份是○四年,並謂仁孚行的資料並不準確。他表示正與廠方接洽,以更新汽車的出廠年份為○四年,並確保李先生可享有平治原廠車輛免費保用,但就不會向李先生賠償汽車的差價。

記者數天後再聯絡麥先生,他卻一味耍太極,謂原廠未出報告。不甘被騙的李先生,向運輸署索取金濤提交給該署的登記文件,發現金濤並非直接向德國平治原廠購入車輛,乃從位於荷蘭的黃氏汽車貿易公司入口。

不過「好戲」還在後頭,李先生託仁孚行維修有問題的百葉簾,發現裝置曾經人為損壞。

該行職員說:「塊板應該俾人拆過出,上面玻璃膠唔屬於原廠,安裝方法亦非原廠所為。」

李先生須付維修費八千五百元。

李先生氣憤至極,致電金濤質問,對方表示願意付該筆維修費用,最後更肯讓步至用原價把汽車收回。

「用原價收回架車我都要蝕啦,架車斷供要俾銀行罰息,佢仲我好多時間,我唔會再信佢。」

求證二:出廠日期不會變就李先生的個案,本刊要求仁孚行再次向德國廠方確認車輛資料,結果仍然是○二年出廠。他們再次重申,廠方並不會因應銷售商的要求,改變基本資料。

仁孚行更表示過往曾多次發現,水貨平治車在香港登記出廠年份,與德國廠方資料不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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